关于中邮政渠道规范调整通知

 最新公告    |      2019-09-26

尊敬的客户:

您好!

针对邮政渠道申报价值调整如下:
1、调整寄往:香港、澳门、台湾,申报价值上限800人民币;
2、调整寄往:其他国家,申报价值上限1000人民币;
涉及产品有:中国EMS
如有超过申报上限,请单独联系我司售后客服进行登记咨询处理!邮件申报统一按美金体现,请查询对应汇率后再进行申报!
(如有超过申报上限未进行登记处理,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,不再对邮件做任何审核。)